根据《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河湖名录梳理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3〕)20号)文件要求,土溪河纳入山区河道管理,并确定了山区河道的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即四个责任人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广汉市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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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9
来源: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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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河湖名录梳理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3〕)20号)文件要求,土溪河纳入山区河道管理,并确定了山区河道的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即四个责任人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广汉市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