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德府发〔2015〕35号)规定,经个人申报,广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审核, 1名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失业人员符合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6月3日-6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以内,以电话(0838-5235130)或书面形式向广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
附件:公示表
广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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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02
来源:广汉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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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德府发〔2015〕35号)规定,经个人申报,广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审核, 1名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失业人员符合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6月3日-6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以内,以电话(0838-5235130)或书面形式向广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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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