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学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老年代步车使用的建议》第62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需求,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以及电动四轮车以其低成本的电动能源成为人们出行首选。其中,电动三、四轮驾驶人以老年人为主,他们使用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出行、甚至非法拉客,在路面上行驶存在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带来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由于电动三、四轮车在车辆性质划分上国家没有明确的标准和规定,所以驾驶电动车不需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大多数老年人在电动三、四轮车价格不高、驾驶不需要驾驶证的双重条件下,大量购买使用。作为交管部门,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面对这样一群特殊的老年驾驶人群体主要以教育为主,对其进行劝导、教育。在目前电动车生产和销售情况来看,要规范电动三、四轮车不仅需要交管部门的严格查处,更需要从生产及销售源头上进行控制。
目前,广汉市政府就如何整治和规范电动三轮车通行秩序正在制定相应方案,我局交警大队也正在拟草广汉市区禁止电动三轮车行驶线路的相关方案。同时,我市工商部门对我市辖区内电动车的非法生产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生产企业产品标准未经备案、生产未获证产品等违法行为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公安局
2017年4月20日
(联系人:何锐,联系电话:5302253,联系地址:广汉市北京大道3段8号,邮编:61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