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玉兰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机动三轮车管理的建议》第47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交通秩序,遏制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高发态势,全力保障城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一直以来,我局交警大队强化对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管理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摩托车超载、超速(飚车)、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和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局交警大队共查获两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260起,行政拘留无证驾驶2人,醉酒驾驶1人,饮酒驾驶3人,警告教育驾驶人86人。
同时按照《广汉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交警大队积极联合特巡警、交通运管等部门在城区设立五个整治执勤点,严查电动三(四)轮车非法上路行驶、非法营运。今年以来,交警大队联合运管部门共暂扣电动三(四)轮车30多辆,整治行动已成常态化。
下一步,一是我局交警大队将结合城区“治乱缓堵”工作要求,继续加大对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的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全力保障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建议工商质监部门加强生产销售管理,从源头上消除电动三(四)轮车的交通安全隐患。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公安局
2017年4月20日
(联系人:何锐,联系电话:5302253,联系地址:广汉市北京大道3段8号,邮编:61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