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超容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向河道投放垃圾的建议》第78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针对您提出的整治向河道投放垃圾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一、针对整治向河道投放垃圾的建议。我局经过认真调查和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和河道流域乡镇政府共同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和职责:一是针对河道变成了民众、企业倾倒或排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业废物的场所的问题,我局将联合市水务局和市环保局,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及时制止乱排乱倒行为,加强宣传力度,正确引导民众树立健康的环境理念,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二是针对河岸农民将秸秆往河道里扔和飞行学院段的马牧河堆放油菜杆、小麦杆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河道流域乡镇的协调和配合,督促乡镇在秸秆禁烧季内加强河道沿线的巡查和惩戒力度,杜绝沿线农民为图一时方便而污染和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现象。三是在秸秆禁烧的奖惩机制基础上,引导乡镇建立相关的奖惩措施。
二、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3+1”模式的建议。我局从2014年开始就积极进行了探索和创新,现已成功建立“政府主导、公司运营、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3+1”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建设与运作模式,下一步将按照既定计划分布实施。目前,我市已累计建成23座垃圾分类环保站,在建2座。2017年1月16日,广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广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高新西区认真贯彻执行。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